根据日前公布实施的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快递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。六类物品禁止快递企业寄递。
这六类物品是:
一、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;
二、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、宣传品、印刷品等;
三、武器、弹药、麻醉药物、生化制品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放射性、毒性等危险物品;
四、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;
五、流通的各种货币;
六、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。
《办法》同时规定,快递企业接受网络购物、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,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,并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。快递企业从事代收货款业务,应当遵守国家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。